书名:一品太医

第 126 章 那些年那些事儿(十二)

    [笔迷楼]
    出于种种动机,郭攸之热情邀请洪崖师徒去黑风镖局做客。
    “大恩无以为报,我们镖局就在前头七十里处,这一带前不着村后不着店,你又带着孩子,不如去歇息几日再做打算。”
    洪崖低头跟怀中崽子对视,“咋样?”
    小孩儿仰头张嘴看他,“丝忽咋样?”
    学的还挺像。洪崖用干净的左手揉揉他的脑袋瓜子,爽快应下,“那就打扰了。”
    在路上走了一个来月,小孩儿的奶膘都薄了,捏起来手感大不如前,得补补。
    万万没想到郭攸之长相粗豪,实际上却是个话篓子,一路走一路说,丝毫不介意迎面吹来的西风塞他一嘴沙子,隔一会儿呸呸吐几口,然后继续唠叨。
    “洪兄好身手啊,是打南边来的吗?听说江南春色风景如画,果然好看么?比这塞外如何?那里确实有很多水么,水里有鱼么……”
    洪崖开始后悔答应跟他去,只觉得仿佛脑袋边上有一百只大头苍蝇嗡嗡作响,吵得他脑仁儿疼。
    可他素来对单纯的傻子提不起恶意,只好苦哈哈一一回答:“还行,只是途经,确实好看,各有春秋,水多,鱼也多……”
    郭攸之就充满惊讶地赞叹起来,又说好些兄弟没吃过大鱼和大螃蟹,若什么时候能去尝尝就好了。
    洪崖:“……”
    那你倒是去啊!
    他真是平生头一次见这么吵的男人!
    不过这群人倒是心思简单耿直,除了话多点之外,相处起来十分轻松。
    洪崖得知他们这次是出来卖货的。黑风镖局地处几国交界处,四周既有戈壁草原又有雪山荒漠,颇多野兽出没,对寻常百姓而言可能是无间地狱,但对这些舞刀弄枪的汉子而言却是一条生路:
    他们猎取野兽,硝制兽皮,攒到一起进城贩卖,换取日常所需的粮食、盐巴等物。
    这次也是因为走的次数多了才被人盯上……
    众人白日赶路,晚上休息,或拉着洪崖讨教功夫,或凑堆儿来逗孩子玩。
    “嘿,笑了啊!”
    “那是冲你笑的吗?分明是我!”
    “去你的吧,看你这张满是褶子的老脸,谁笑得出来……”
    一群刀口上舔血的老少光棍儿,连个婆娘都没有,更不用说娃娃了,看洪文就跟看稀罕物似的,这个上来戳一下,那个过来摸一把,玩得不亦乐乎。
    洪文也不怕生,谁来了都给个笑脸,跟在人家屁股后头歪歪斜斜满地乱跑,摔倒了也不哭,自己嘿嘿傻笑着爬起来,顶着满身草屑继续跑。
    原本大家都以为这是洪崖的崽子,后来一问才知道是半路上捡的,不禁肃然起敬。
    洪崖给他们夸得直挠头,“难不成还眼睁睁看着他饿死冻死?”
    好歹也是一条命。
    他见过的生死已经太多了……
    而等洪崖出于习惯,顺便给队伍中几个人治了伤之后,众人对他的推崇更上一层楼,简直恨不得供起来。
    这可是大夫!
    活的大夫!
    会使枪的大夫!
    连带着洪文的地位也直线上升,好多时候直接都是骑在那些汉子脖子上赶路的。
    洪崖无数次见这小东西搂着别人的脖子,两条小胖腿儿荡阿荡,摇头晃脑威风凛凛,好不得意。
    “花”他叽叽喳喳地喊着,脖子下的壮汉就颠儿颠儿帮他摘花。
    “蝴蝶!”自有壮汉将蝴蝶奉上,还近乎讨好地问好不好看。
    洪崖觉得他们昏了头,而脖子上那个小胖球俨然已有了点昏君的架势……
    众人先去边城卖了货物,又采购了日常所需的米面等物,满满当当塞了一大车。
    郭攸之还从怀里掏出来一个粗糙的拨浪鼓,举在洪文眼前逗他玩。
    洪崖救了他们的命还给大家治病,偏一副无欲无求的样子,他们也只好将这份感激转到小孩儿身上。
    更何况,这小娃娃也确实招人疼。
    小孩儿眼睛亮闪闪的,一边伸手去够,一边去看洪崖,“丝忽”
    洪崖失笑,“拿着吧。”
    回去的路上,郭攸之带人唱起歌,很独特的调子,有点像当年洪崖在西北征战时的长曲,可又夹杂着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。
    等唱过几回之后,洪崖就听怀里的小东西竟也跟着有一声没一声地哼哼起来。
    众人先是一怔,继而大笑。
    洪崖单手控缰,另一只手捏着洪文的小肉手玩,又对郭攸之道:“如今仗也打完了,边境到底乱,怎么不带着兄弟们往内地来过活?”
    他们有这一手打猎和走镖的本事,到哪里都饿不死。
    郭攸之却笑而不语,问得多了只给出一句话,“洪兄见了我的兄弟们就知道了。”
    几天后,洪崖果然知道了:
    黑风镖局里的人多是杂毛。
    杂毛就是两国甚至多国百姓结合后生下的小孩,因兼具两国人的特征,却为世所不容,好些的叫他们杂毛,坏的骂“杂种”的多得是。
    尤其前些年战火连天,好些杂毛都是无辜女子被外族蛮子强暴后的未婚生子,地位越加卑贱……
    郭攸之把洪崖介绍给大家,又对他说:“早年确实苦,可如今习惯了,反倒不适应人多的地方了……”
    他也是杂毛中的一员,只不过外族人的特征不明显,所以处境略好一点。
    但因为他母亲非婚生子,所以也仅仅是好一丢丢而已。
    洪崖点点头,什么也没说。
    其实郭攸之一直都在留意他的神情,生怕好不容易认个兄弟又散了,此时见他神色不变,心中一块大石落地,整个人都活泛了。
    当然,话也更多了。
    黑风镖局里也有女眷,无论老少都很豪爽,与其说是镖局,更像是部落,而郭攸之就是这个部落里的少年首领,热情洋溢带着点莽,但值得所有人的信任。
    洪崖率先向他们展示了善意,然后这群人就加倍回报。
    他们会把最肥美的肉献给尊贵的客人,挤最香醇的牛奶给洪文吃,带着他玩羊骨,啃刚从沙土里的脆生生的萝卜……小孩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健壮,原本白嫩嫩的脸蛋也染上风和阳光交织的蜜色。
    他看上去已经有点像放久了的油炸糕了。
    洪崖则会跟着郭攸之他们一起去打猎,采集中原腹地少见的草药,搂着小徒弟认药、看病,然后眼睁睁看着他困得一脑袋扎进药筐里。
    他也不去捞,反而笑得满地打滚,最后还是洪文自己顶着浑身药渣,迷迷瞪瞪钻出来,瘪着小嘴挥舞着小拳头来打,“丝忽坏蛋!”
    洪崖往往会龇牙咧嘴,不是装的,这小东西劲儿真的大。
    渐渐地,洪崖可以在黑风镖局一切地方来去自如,所有人都把他当自家人看待。
    他看到了仓库深处落满灰尘的残破铠甲,直到这会儿才知道,黑风镖局曾不止一次默默地斩杀外敌。
    或许他们身上流淌着外族的血,可却一直以汉人自居,更从未向世人诉说过自己的功绩……
    洪崖忽然心潮澎湃,于是硬拉着郭攸之和他的兄弟拜了把子,自此兄弟相称。
    短短一年之内,洪崖亲眼目睹,或者说亲身参与了黑风镖局的迅速崛起,看着它从一方小部落成长为一呼百应的关外扛把子,很有点老父亲的欣慰。
    然后在一个薄雾弥漫的清晨,他又带着洪文走了,身后是黑风镖局送行的大旗。
    “走了!”
    他没回头,黑风镖局的人也没挽留,一切尽在不言中。
    自此之后,外人说起黑风镖局时总会觉得奇怪,为什么有大当家、二当家和四当家,却独独没有三当家?
    有知道内情的人就会笑,三当家在外游历,还没回家哩!
    作者有话要说:嗯……应该还会有十三,写写后来的师父和文崽一家,至于十四十五就不知道了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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