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名:穿成霸总前妻后我爆红了无删减

Chapter 75

    秦默彦被发现,是在第二天的上午十一点多钟。
    海潮涨了又落,他出现在了一片浅滩上。
    那里全是细沙,地势平缓,当地人喜欢在退潮时去那里挖蛤蜊,蛏子……
    他就躺在岸边,神色极平静。
    只是脸色比平时更显苍白了一些,像是一块白玉雕出来的玉人一般,眼睫和头发被衬的墨一般黑。
    他像是睡着了,也像是并没有遭受过什么痛苦一般,很安详。
    他身上很干净,只染了一点细沙,干了一拍就能掉干净。
    外套不知被冲到了哪里,衬衣领口却依然雪白着。
    赶海的人群发现了他,并迅速报了警,警察通知了韦承柏。
    世界仿佛就此崩塌了,一切都变得模糊,且不真实了起来。
    路西野看着秦夫人晕了过去;
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看着秦默阳的脸色刷地变得雪白,像那次差点没捞回命来的事故一样;
    看着韦承柏的手机坠落在地上,却好像并没发出什么声响;
    看着林郡脸色苍白肃穆,嘴唇张张合合,猛地扑过来拿手绢捂住了自己的嘴唇;
    看着雪白的绢子被鲜红的血染透……
    他含着血,几乎是用气音问林郡:“他们怎么了?”
    一切全乱了套,他在下了车往海滩奔跑的过程中好像摔了,碎石扎透了皮肉,血染了裤腿,却完全没有痛觉。
    现场拉起了警戒线,有警察在做笔录。
    他看到他爱到骨子里的那个人就那样安静地躺在沙滩上,他想碰一碰也不行,被人强行拉住了。
    他怕他冷,因为海风很大,便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,想要递给他,也被人拒绝了。
    他眼睁睁看着人把他装进袋子里,再也看不到。
    很多事路西野完全记不清了。
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他好像又见过一次秦默彦,在火化之前。
    他换了干净的衣服,白色的衬衣,和修挺的长裤。
    脚上穿了最新款的休闲皮鞋,被擦得铮亮。
    他长得好看,根本用不着化妆,只在嘴唇上点了一点朱。
    整个人躺在那里,看起来精神又好看,也没有了清醒时的冷意。
    他第一次摸了他的脸颊。
    那脸颊是冰冷的,像被人久置于寒风中的玉石。
    从那一年在H市开始直到现在,将近十年的时间内,这是他第一次触碰他。
    从此,他梦中的秦默彦一直都是冰冷的,再没有温热过。
    他身体前倾,想要抱他,可并没能如愿。
    因为有人对他挥了拳头,在他缓过来之前,秦默彦被人带走了。
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韦承柏的脸一直阴得像天上的铅云,秦默阳和路西野都指望不上,只有林郡还算清醒,面色凝重地跟着韦家人跑进跑出,奔前忙后地忙着后事。
    只是,骨灰出来后又起了争执。
    韦承柏想把秦默彦留在N市,但秦默阳不允许,两人几乎为此反目。
    他们争执的时候,路西野就那样看着。
    他第一次意识到,自己在秦默彦的生命里,其实什么都不是。
    因为他连争取他骨灰的资格都没有。
    路西野其实已经麻木了,像行尸走肉一般,感觉不到痛,感觉不到情绪,感觉不到活着的意义和希望。
    可就在那一刻,痛苦却如钝刀,拉在他的心脏上,来来去去,缓慢地凌迟。
    他比谁都清楚,这凌迟大概会持续一辈子。
    大约是因为秦夫人的状况真的不太好的原因,韦承柏最后还是放了手。
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秦默阳终于得以将秦默彦带回A市。
    葬礼那一天,路西野没能去,他病的很重,昏昏沉沉,不知岁月般地过了一阵子。
    醒来时,他母亲正在照顾他。
    他脸色苍白,瘦得厉害,却在醒来时对着他母亲微微一笑,又落下泪来。
    他一向很独立,很小就一个人,不喜欢父母把他抱在怀里。
    但这一次他却主动抱住他母亲,将脸伏在他母亲肩头,说:“妈,我做了一个很可怕的梦。”
    路西野的余生,一直都是一个人度过的。
    他变得很少笑,性子也有点阴鸷,手段更是狠辣,在某种意义上来说,像是很缺乏人情味儿。
    但他又是最善良的一个人,一生致力于慈善事业,尤其在青少年受到的不公对待上投入了许多精力。
    他救助了很多孩子,其中几个很优秀。
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在他暮年的时候,他把手里的事业一点点交到了他们手里。
    他每周都要去墓园,如果不忙的时候就几乎每天都去。
    带着各种各样的花,但花里一定有玫瑰。
    最初,他从来不说去看谁。
    在几年后,韦承柏与别人结婚的消息官宣后,他才告诉别人,他去看望他的爱人。
    每一次去墓园,他都会把自己收拾的很好看。
    而且,他也很怕老去,因为他喜欢的那个人,留在了很年轻的时候。
    路西野到老都是一个很精致的老人,绅士而有风度,穿搭一直都走在时尚的最前沿。
    他功成名就,常年的慈善义举让他在人们心中地位高卓。
    他一直到老都十分英俊帅气,身姿挺拔,容颜俊美,有大把年轻小伙子小姑娘想要嫁给他。
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但他却一直一个人,也极少有人知道,在无数光环背后,他也并没有真正快乐过。
    直到他生命的最后一刻。
    那是一个春天,他在梦中离去,脸上带着笑容。
    那时候林郡正带着傅久九在外地旅游。
    他们在三十多岁的时候,利用高科技手段要了一个孩子。
    孩子是个男孩,叫林予安。
    路西野一直把他当亲生儿子看待,林予安大一些后,跟着他的时间甚至比跟着林郡和傅久九还要多一些。
    最初,林郡和傅久九其实是打算要两个孩子的,幸运的话最好是一男一女。
    可自从有了林予安之后,傅久九的时间便更加紧张起来。
    既要分给工作又要分给孩子,能给林郡的便越来越少。
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于是林郡果断决定,不再要第二个孩子。
    后来,孩子大一些的时候,跟路西野的时间变得越来越多,傅久九便想把要老二的计划再提上来。
    但林郡死活不答应,这件事便不了了之了。
    林郡是在接到林予安电话之后,才知道路西野离开了。
    林予安告诉他:“干爹走的很安详,带了笑。”
    林郡和傅久九当即结束了旅程,定了最早的航班往A市赶。
    落地的时候,路西野离世的消息已经传遍了网络,所有人都在哀悼,惋惜。
    因为就在不久之前,他出现在公众视野中时,还依然精神矍铄。
    只有林郡在看了一会之后,关掉了手机屏幕。
    他眼眶发红,偏头对傅久九说:“小野终于解脱了。”
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路西野的确解脱了。
    他剩下的几十年,没有一天不是在思念与苦痛中度过。
    他几乎夜夜都能梦到秦默彦,可每次秦默彦都是冰冷的,冷得让他害怕。
    唯有这一次。
    这一次的梦境和以往重复了无数遍的那些梦境完全不同。
    他和他都还正年少,也不是过去发生过的事情。
    似乎是在学校门口,少年人那道熟悉的身影再次出现在他的视线里。
    他穿着白衬衣,背着书包,黑发柔顺地覆在额前,身姿修挺,白而瘦。
    黑色的耳机线从他耳朵里延伸出来,一路到他黑色的长裤里,红润的唇角探出一根棒棒糖的手柄,像是最便宜的那一种,五毛或者一块钱。
    他心无旁骛,一步步往前走,很多人对他侧目,含着笑羞涩或闪避地偷偷看他,他却恍然未觉。
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路西野感觉眼眶发热,他强压着情绪,扬声叫他:“江随风。”
    少年人的脚步顿了一下,但随即又迈了开去。
    路西野看到了自己,那么年轻,少年气十足。
    他紧赶着追上了少年人的脚步,抬手搭上他的肩头,又叫了一声:“江随风。”
    手心里传来薄薄的温热,路西野的心遽然一痛,那感觉真实到让他不敢呼吸。
    少年终于停下了脚步,偏头看他,冷眉冷眼,没有说话。
    梦中的路西野大概是太激动了,那种失而复得的珍贵冲击着他的心脏。
    他颤着声,叫出了他在他墓碑前叫过千万次的称呼:“宝贝。”
    少年人终于说话了,疑惑而抗拒,带着刺,很不好惹的样子:“有病吧你?”
    他对他的态度很不好,可路西野却喜悦地笑了,笑得眼眶发酸。
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“江随风,”他说:“两年前,你在H市帮过我,还记得吗?”
    江随风眉目依然冰冷,摇了摇头,并把他搭在自己肩头的手拍掉了:“不记得。”
    “是春天,”路西野急切地说,双眼贪婪地盯着他,一眨都不眨,那目光能把人烫化一般:“一个小巷里,你帮了我。”
    江随风抿着唇偏开头去,避开了他的目光,但仍然坚持着说:“不记得。”
    他说着说着就要抬步离开,路西野吓了一跳,忙探手握住了他的手腕。
    他的手腕温暖而柔软,很是无害,但下一刻,路西野的腕骨就被狠狠弹了一记。
    路西野很疼,但却抿着唇笑了,他没有撒手,轻声对他说:“那,我们一起慢慢记起来吧?”
    风与花都正好,时间也尚早,他们都年轻,能记起来吧?
    路秦番外-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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